日期:2017-09-14 07:05:23 作者:admin 阅读次数:1835
对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的通知
各县区律协联络组,市直律师事务所,市法律援助中心:
根据全国律协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》、《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以及省律协对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做好2017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16年4月份以后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,参加省律协集中培训合格,且实习期满一年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(包括2017年第一期实习考核未通过以及因事未参加考核人员,以下简称“实习人员”)。
二、考核程序
实习考核分书面审查、面试考核和公示三个步骤依次进行。
叁、考核材料
申请专职律师的实习人员提出考核申请时,应当同时向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律师事务所出具的《实习鉴定书》(正反面打印)、个人实习总结(不少于3000字)。同时提供《实习鉴定书》中“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”中列明的案件材料复印件一套,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齐缝章,包括下列材料:
1.参与已办结诉讼案件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合同、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代理(辩护)词以及裁判文书;
2.参与未办结诉讼案件,应提供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合同、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代理(辩护)词;
3.非诉讼业务应提供证明本人参与服务材料,以及证明本人参与辅助办理法律事务材料。
(二)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(样表见附件2)。材料应包括不少于参与10件诉讼、仲裁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活动记录、心得体会及指导老师点评,其中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,每件案件另附报告书。
(三)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。
(四)《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》(此证在MD传媒app下载)。
(五)《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案卷整理归档记录表》(样表见附件3)。
(六)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考核要认真填报《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》(样表见附件4)。
申请公职律师的实习人员提交“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”为不少于5件法律事务的记录,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听证、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、为本单位重大决策或重大事务提供法律意见、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活动等。在有权办理诉讼案件的单位实习的公职律师,还需提供不少于2件诉讼活动记录,包括委托合同、代理词、判决书等法律文书。考核材料于2017年9月20日至28日上报MD传媒app下载秘书处。
四、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王佳佳 许雯 联系电话:3315269 3312547
地点:MD传媒app下载(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20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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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