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7-08-08 06:57:14 作者:admin 阅读次数:1509
裕安区司法局于2016年6月6日向我局提交了《对于拟同意姚家果等叁位律师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报告》(裕司〔2016〕22号)。姚家果、桑言文、赵鑫等叁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经检索,名称确定为&濒诲辩耻辞;安徽皋德律师事务所&谤诲辩耻辞;。
经审查,姚家果、桑言文、赵鑫等叁同志申请设立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、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》和《安徽省司法厅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提交材料齐全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自2017年8月8日-10日,如有异议,请向市司法局律师法援科反映。电话:3622013。
附:申请人基本情况
六安市司法局
2017年8月8日
附: 申请人基本情况
姚家果,男,1983年7月生,本科学历。自2010年起先后在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、安徽智星律师事务所执业。
桑言文,男,1978年8月生,研究生学历。自2010年起先后在安徽繁星律师事务所、安徽智星律师事务所执业。
赵鑫,男,1986年11月生,本科学历。自2012年起在安徽智星律师事务所执业。